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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防教育暨征兵宣传进百校”活动走进暨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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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防教育暨征兵宣传进百校”活动走进暨南大学

广州市“国防教育暨征兵宣传进百校”活动走进暨南大学

来源:《全媒体(méitǐ)探索》2025年4月号 全民普法(pǔfǎ)是长期(chángqī)的基础性工作。伴随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媒介形态更迭、传播平台多样化不断(bùduàn)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必须顺应(shùnyìng)这一潮流,与时俱进、推陈出新。2021年实施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sīfǎbù)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就明确提出要“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为更好满足受众需求、提高(tígāo)普法(pǔfǎ)效果,大众报业集团山东(shāndōng)法制报社以网络调查(diàochá)问卷的形式开展了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受众需求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对山东法制报普法类新媒体内容创作、传播形式及服务优化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受众(shòuzhòng)需求调研数据分析 调研采用网络问卷的形式,通过社交媒体平台、法律相关社区群等多种(duōzhǒng)渠道广泛发放,共收回有效答卷550份。受访者(shòufǎngzhě)中,25—34岁群体(qúntǐ)占比(bǐ)(bǐ)40.76%,18—24岁群体占比29.14%,35—44岁群体占比19.05%,45岁及以上群体占比7.05%,18岁以下群体仅占4%。从年龄结构来看,18—34岁年轻人对普法类新媒体产品的兴趣较高,是普法新媒体的主要(zhǔyào)受众(shòuzhòng),这也与网络平台用户年龄结构相符(xiāngfú),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受众对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在内容、形式、更新频率等方面的需求。 根据550份调查问卷,从渠道、内容、形式来看,普法类新(lèixīn)媒体产品已经成为广大群众获取法律知识、解答心中疑惑的重要途径(zhòngyàotújìng)。 (一)从渠道看,社交媒体平台成为群众(qúnzhòng)获取法律知识的重要选择 数据显示,受访者获取法律(fǎlǜ)知识的主要渠道为社交媒体平台(79.64%)和法律行业媒体(53.09%),其次是普法网站(48.73%),专业法律App(39.27%)、公共图书馆/法律服务中心(30.91%)和线下讲座(27.45%)的选择(xuǎnzé)比例则相对较低,朋友/家人(17.82%)的比例最低。这表明(biǎomíng)人们在(zài)获取法律知识时更倾向于使用(shǐyòng)线上(xiànshàng)渠道,其中社交媒体平台使用频率远高于(yuǎngāoyú)传统渠道。 这与当前移动互联网的(de)(de)飞速发展密不可分。据《第5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为11.08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78.6%,手机(shǒujī)网民规模达11.05亿人。在(zài)当今数字化(huà)信息飞速发展的时代,社交(shèjiāo)媒体平台凭借其便捷性、广泛性和即时性,为民众提供了获取各类知识包括法律知识的重要窗口。微信公众号、抖音(dǒuyīn)、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汇聚了众多法律专业人士(zhuānyèrénshì)、法律机构以及(yǐjí)“自媒体”创作者发布的海量法律内容,涵盖了从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fǎlǜchángshí)到复杂的法律法规解读等各个层面,吸引了大量受众。大部分受访者更倾向于在碎片化的时间里通过浏览社交媒体平台上的法律资讯,快速获取自己(zìjǐ)感兴趣或与自身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二)从内容(nèiróng)看,群众既注重内容准确性,也注重实用性和趣味性 调查数据显示,受访者在(zài)使用普法类新媒体产品时,最看重的因素(yīnsù)依次为内容准确性(58.36%)、趣味性(57.45%)和实用性(52.91%),这表明受众对(duì)内容质量和实用价值有较高(gāo)的期待。 法律常识、案例分析、维权指南和(hé)法律咨询是普法类新媒体产品中最受欢迎的四种内容类型,分别(fēnbié)占58.36%、54.55%、50.55%和48%。这反映出受众在获取(huòqǔ)法律知识时具有明确的需求导向。一方面(yìfāngmiàn),他们希望普法内容准确无误,任何(rènhé)错误或误导性信息都可能对其产生不良影响。另一方面,实用性也是关键考量(kǎoliáng)因素。法律常识能够帮助受众在日常生活(rìchángshēnghuó)中迅速识别和应对常见法律问题,案例分析则通过真实具体的案例场景让受众清晰了解法律在实际情境中的运用方式(fāngshì)。 同时,以生动有趣的形式呈现法律(fǎlǜ)知识,能够极大地提升受众的学习兴趣和(hé)接受程度。在信息爆炸(bàozhà)时代,相较于枯燥的条文(tiáowén)讲解,趣味性内容更容易吸引受众的注意力,促使他们主动去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 (三)从形式看,短视频、微(wēi)短剧、直播、图文资讯是较(jiào)受欢迎的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形式 根据(gēnjù)调查结果(diàochájiéguǒ),短视频和微短剧是最受欢迎的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形式,受访者选择比例(bǐlì)高达60.73%,其次是在线直播(57.82%)和图文资讯(47.82%)。从数据中可以看出,用户更倾向于快速、直观的内容呈现形式,这与现代(xiàndài)人们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和对信息获取效率的追求(zhuīqiú)有关。 短视频凭借其简洁精炼的(de)特点,能够在(zài)短时间(duǎnshíjiān)内将关键的法律知识(zhīshí)点清晰地(dì)传递给受众。它以生动形象的画面、简洁明了的解说快速抓住受众的注意力,使受众在碎片化的时间里轻松获取法律知识,让复杂的法律问题变得通俗易懂。微短剧则通过更具故事性和情节化的方式深入展现法律案例(ànlì)和法律理念,引发受众的情感共鸣,使法律知识更加深入人心。在线直播(zhíbō)为普法带来了更强的互动性和实时性,受众可以在直播过程中随时提问,与主播或法律专家进行实时互动,及时解答心中的疑惑。图文资讯则以其简洁直观、便于阅读(yuèdú)和保存的优势(yōushì),成为受众获取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之一。 做好(zuòhǎo)普法类新媒体产品的建议 山东法制报作为山东省唯一的法治类综合媒体,在融媒语境下如何(rúhé)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在大众报业集团实施(shíshī)融合转型(zhuǎnxíng)发展之际如何实现自身新突破,是报社近年来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 应进一步明确山东法制报在山东法治宣传教育体系中的(de)战略定位(dìngwèi),强化跨部门合作与资源整合,与法律行业机构、法学院校等建立(jiànlì)长期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建立包括内容创作、审核发布、传播推广(tuīguǎng)、效果评估等环节在内的长效运营机制,进一步打造普及(pǔj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平台,设定清晰、具体的目标(mùbiāo),指导新媒体产品的创作与传播。 (一)精准定位受众需求(xūqiú) 法律(fǎlǜ)是一门非常专业且复杂的(de)社会科学,不同年龄阶段、不同学历(xuélì)背景、不同职业的人群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是不一样的,他们(tāmen)对法律的需求也(yě)是存在差异的[3]。这就需要进一步细分受众群体,根据不同年龄、职业、地域等特征,深入了解其对法律知识的个性化需求,针对性地创作普法内容。 针对企业职工,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商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的(de)(de)内容;针对教育水平不高、对法律不太熟悉的人群,通过(tōngguò)传播简单易懂的法治故事和案例,帮助他们学习基础的法律知识,培养正确的法治观念;对于已有法律基础的人群,根据其日常工作和生活(shēnghuó)需求,普及更专业(zhuānyè)的法律知识,以(yǐ)提高他们对法律知识的准确理解;针对青少年(shàonián)群体,制作(zhìzuò)与校园生活、网络安全相关的普法(pǔfǎ)产品。例如,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检察院首部(shǒubù)原创普法微动漫《朵朵普法课堂——砸门的“爆破手”》,以14岁少年小亮的曲折经历为主线,细腻描绘了他因家庭教育缺位(quēwèi),不慎与不良伙伴为伍,最终误入歧途、深陷法网的悲剧,巧妙地将法律知识与动画艺术相融合,在潜移默化中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全媒体时代,受众对普法产品的期待日益多元化,对信息的接收方式也趋向碎片(suìpiàn)化、即时(jíshí)化与互动化。为了满足这一需求,需要(xūyào)不断创新与优化普法产品的供给,同时改善并升级信息传播的方式。 1.短视频以其短小精悍、易于(yìyú)传播的特点,成为普法产品的“主力军”。制作一系列(yīxìliè)涵盖日常法律(fǎlǜ)常识、案例分析、法律解读等内容(nèiróng)(nèiróng)的短视频,通过生动的画面、简洁(jiǎnjié)的语言,让复杂的法律知识变得通俗易懂,便于(biànyú)受众在快节奏的生活中快速吸收。同时,利用短视频平台的算法推荐机制,将普法内容精准(jīngzhǔn)推送至目标受众,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例如,新疆乌苏市警察热合木·热合曼(昵称(nìchēng)“馕警官”)在社交媒体平台开设账号,通过“馕言文”(夹杂维吾尔语语法的普通话)进行反诈宣传,搭配“红灯停”的趣味表达等幽默段子、“你的眼睛长到笼子里了吗”等方言与普法结合的形式(xíngshì)迅速“出圈”,短视频播放量破千万,甚至衍生(yǎnshēng)出“国际馕警”“加盟派出所”等“二创梗”。 这种接地气的普法(pǔfǎ)短视频之所以能突破传播壁垒,本质在于打破了传统普法的严肃刻板印象,构建了“知识传播+情感连接(liánjiē)”的双重叙事体系。当“馕警官”用“巴郎子(bālángzi),钱要攒住呢”这种融合地域文化的表达拆解诈骗套路时,法律条文不再是冰冷(bīnglěng)的文字,而是转化为贴近生活(tiējìnshēnghuó)、贴近群众的身边事。 2.微短剧(duǎnjù)以其短平快、强共鸣、易传播的特点,以情感共鸣与沉浸体验将法律知识融入生活化叙事,打破(dǎpò)传统普法的单向说教模式。例如,近年来“海南公安”抖音号推出《我当上公主了 警方:蹲下!》《你很幸运,没“中奖”》《瘾君子(yǐnjūnzi)的自白》等(děng)多部(duōbù)创意十足的微短剧,以年轻化、幽默且大胆的方式普及反诈、禁毒等安全知识,同时结合网络(wǎngluò)热梗和现实案例有效提升宣传效果。 3.直播作为一种即时互动的(de)传播方式(fāngshì),也为普法工作提供了新的舞台。采用直播方式在线解答(jiědá)公众法律疑问、进行实时互动,能够增强普法教育的互动性和参与感。例如,厦门公安抽调(chōudiào)全局青年民警、辅警组成(zǔchéng)新媒体团队,在平台以直播带货方式进行普法,方式新颖,运用网络热词更容易引起(yǐnqǐ)年轻群体的共鸣,使他们愿意(yuànyì)参与到互动中来,从而更好地了解公安工作和法律知识,进而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范围。 4.在图文(túwén)资讯方面,应继续发挥其传统优势,结合新媒体的特点进行创新(chuàngxīn)。通过图文并茂、数据可视化等方式,将枯燥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易于理解的图文资讯,满足受众对于(duìyú)深度阅读(yuèdú)和信息可视化的需求。 此外,可以积极运用AI技术进行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智能化。如利用VR/AR技术,让用户(yònghù)沉浸式(shì)体验庭审流程。开发AI普法助手(zhùshǒu),24小时在线为受众(shòuzhòng)提供即时的法律咨询和解答服务,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案例解读等(děng)信息,帮助受众快速获取法律知识。 (三)提升内容(nèiróng)专业性和可读性 在创作普法类新媒体产品(chǎnpǐn)时,应将内容专业性置于核心地位。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普法产品也存在内容质量参差不(bù)齐的现象。不严谨甚至带有偏见的法律观点不仅可能误导受众,还可能对(duì)司法机关的正常(zhèngcháng)办案流程造成干扰。 1.建立内容(nèiróng)审核机制,对普法稿件、普法视频脚本进行法律专业审核,杜绝任何错误解读或误导性的(de)信息流出。例如,在涉及复杂法律条文解读时,首先必须经过法官或法律专家的把关;其次,要(yào)积极加强(jiāqiáng)与政法部门、律所、法学院校的合作,定期邀请权威法律人士开展内部培训,提升(tíshēng)内容生产团队的法律素养;再次,在选择普法内容素材(sùcái)时,应优先(yōuxiān)选取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案例,对于热点法律事件要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深度剖析,避免片面解读或情绪化(qíngxùhuà)引导;最后,通过建立用户反馈渠道及时收集受众意见和建议(jiànyì),根据反馈不断优化改进,持续提升普法类新媒体产品的专业性。 2.注重趣味性,让法律知识以更加生动有趣的方式触达受众。法律知识本身(běnshēn)往往因其严谨性和专业性而显得(xiǎnde)枯燥(kūzào),但新(xīn)媒体的优势在于形式多样、互动性强,可以充分利用这些特点(tèdiǎn),将普法内容包装得既准确又引人入胜。例如,山东东营公安局推出的系列“魔性反诈”视频,将生活中诸如石头、草球子等常见事物拟人化,使用网络热梗“我是×××,我不同意×××”面对面(miànduìmiàn)“喊话”,用通俗易懂、接地气的语言(yǔyán)生动演绎反诈知识,让网友在轻松氛围中记住反诈常识。 具体而言,一方面,可以(kěyǐ)融入(róngrù)创意元素,如通过动画、微电影、短剧等(děng)形式将复杂的法律(fǎlǜ)(fǎlǜ)案例(ànlì)或法规以故事化的方式呈现,让受众(shòuzhòng)轻松愉快地(dì)学习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可增加互动性环节,如设置法律知识问答(wèndá)、法律案例分析(fēnxī)比赛等鼓励受众参与进来,提高其学习兴趣。同时,可以利用短视频、直播等形式,邀请法律专家进行实时解答、案例分析,让法律知识更加贴近群众,满足不同年龄层、不同兴趣偏好的受众需求。还可以结合时下流行元素和热点话题,将法律知识巧妙地融入其中,如通过法律视角解读热门影视剧剧情、分析网络热点事件中的法律问题等,使普法内容更加贴近生活实际,提升受众的共鸣度和参与度,从而更好地满足受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普法(pǔfǎ)类新媒体产品的(de)创制对于提升(tíshēng)全民法律素养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通过本次对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受众需求的调查研究,我们(wǒmen)深入了解了不同受众在内容、形式、传播途径等方面的需求特点,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优化提供了有力依据。 未来,普法类新媒体(méitǐ)产品应不断创新发展,以适应时代变化(biànhuà)和受众需求。通过持续改进和优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更加精准、高效,使法律知识真正深入人心,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贡献更大力量(lìliàng)。 (作者单位:大众报业集团山东法制(fǎzhì)报社) 本文刊于《全媒体探索》2025年4月号,原标题为《普法类新媒体产品(chǎnpǐn)受众需求调查研究(yánjiū)》,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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