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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立法研究会换届:十年共起草近50部地方性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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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立法研究会换届:十年共起草近50部地方性法规、规章

湖南省立法研究会换届:十年共起草近50部地方性法规、规章

6月21日,湖南省(húnánshěng)立法研究会第二届一次会员大会(huìyuándàhuì)召开。会议透露,湖南省立法研究会成立(chénglì)十年来,共完成近50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任务。 此次会议为湖南省立法研究会的换届大会,通过了章程(修订草案(cǎoàn)),并选举了第二届理事会(lǐshìhuì)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 湖南省立法(lìfǎ)研究会成立于2015年2月,积极参与服务地方(dìfāng)立法实践。2015年以来(yǐlái),先后举办了六次全省规模较大、人数较多的地方立法理论研讨会。如2015年围绕全面(quánmiàn)赋予设区(shèqū)市立法权这一背景就“如何贯彻落实立法法,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展开探讨;2017年围绕地方组织法修改决定县级(xiànjí)人大设立专门(zhuānmén)委员会这一背景就“立法权限、立法质量以及县级人大法制委如何开展工作”展开讨论等。 湖南省立法研究会还接受有关部门、下级人大(réndà)和政府委托起草法规(fǎguī)规章草案(cǎoàn)(cǎoàn)。十年来,共完成《湖南省实施(shíshī)(中华人民共和国(zhōnghuárénmíngònghéguó)慈善法)办法(草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jiāndū)管理条例(草案)》、《郴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和《长沙市人民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草案)》等近50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任务。 此外,湖南省法学研究会还接受委托开展立法后(hòu)评估,如对《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长沙市灰汤地热资源(dìrèzīyuán)保护条例》、《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guǎnlǐtiáolì)》三部地方性法规分别进行了立法后评估。 此次大会通过选举(xuǎnjǔ)宣布,会长(huìzhǎng)为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谢勇,常务副会长为湖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原主任委员梁肇洪。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huìzhǎng)、立法学研究会会长许安标,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chénfēi)出席并讲话。 (本文(běnwén)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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