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一培训学校老板被立案追责
湖南娄底一培训学校老板被立案追责
湖南娄底一培训学校老板被立案追责
依法取得薪资报酬是劳动者(láodòngzhě)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发放工资(gōngzī)是用人单位(yòngréndānwèi)的法定义务近日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侦办一起(yìq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11名群众讨回欠薪14万余元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月10日,新化县公安局接县人社局移送“关于陈某(chénmǒu)拒不支付劳动报酬(láodòngbàochóu)”案件线索,治安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展开侦查。
经查,自2024年2月至2025年3月,孟公镇某培训学校老板陈某拖欠刘某、罗某(luómǒu)等11名劳动者14万余元工资未支付,且经相关部门多次责令支付,陈某仍以(yǐ)各种理由推脱(tuītuō)。
4月23日,犯罪嫌疑人陈某被民警抓获归案。经查证后,陈某因涉嫌拒不支付(zhīfù)劳动报酬罪被依法刑事拘留(xíngshìjūliú)。
经(jīng)民警做工作,陈某愿意筹款发放其所欠员工薪酬,并经其家属筹措款项,14万余元欠薪已全部交予(jiāoyǔ)公安机关代为发放。
目前,民警正陆续将追回的欠薪发(fā)还给11名员工,案件在进一步(jìnyíbù)侦办之中。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拒不(bù)支付的,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zuì),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yīfǎzhuījiū)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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