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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链”协同 绘就水清鱼跃“星”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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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链”协同 绘就水清鱼跃“星”画卷

“三链”协同 绘就水清鱼跃“星”画卷

◎星沙时报全媒体记者(jìzhě) 刘萍 通讯员 范学文 吴婷 清晨,雾气(wùqì)初散,捞刀河面跃动着细碎(xìsuì)的金光,白鹭掠过泛起涟漪的水面,隐约可见鱼群游弋的身影。 这一幕(yímù)“鱼跃江面、沙鸟翱翔(áoxiáng)”的动人瞬间,是(shì)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坚定不移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的生动体现,是长沙县全民共护水域生态环境的有力见证。 近年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以科技赋能监管、以共治凝聚合力(hélì)、以修复重建生态,创新构建“巡查(xúnchá)链、共治链(gòngzhìliàn)、修复链”协同机制,全力守护好水清鱼跃的生态画卷。 织密执法网络 构造(gòuzào)“全域巡查链” “捞刀河星沙段疑似有人使用可视化锚鱼设备进行垂钓,请立即(lìjí)核实!”5月24日清晨7点,星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值班(zhíbān)队员收到来自无人机实时传回的照片。15分钟后,值班队员已赶至现场,当场查获村民肖某的非法(fēifǎ)设备与2.1kg渔获(yúhuò)物。 科技赋能、迅速响应。这次精准打击违法行为的(de)背后,得益于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创新打造的“视频监控+无人机(wúrénjī)巡飞+人工巡查+渔政船巡航”四位一体执法体系(tǐxì)。 依托渔政船(chuán)不定期巡航机制、县镇两级(liǎngjí)无人机巡飞系统、县视频超融合“智慧渔政”平台,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全县捞刀河(lāodāohé)、浏阳河、麻林河、金井河等重点禁捕水域(shuǐyù)以及一级水源保护区实行水陆空全方位立体监管和预警。 为保障预警(yùjǐng)信息能够被及时处理,各属地综合行政执法(zhífǎ)(zhífǎ)大队实行全天候值班值守制度。网格(wǎnggé)执法队员(duìyuán)们24小时在线,对捞刀河、浏阳河、麻林河、金井河等重点禁捕水域以及一级水源保护区周边实现全时段、全流域执法。一旦收到预警信息,网格队员确保5分钟响应,30分钟内现场处置。 今年以来,长沙县行政(xíngzhèng)执法局(zhífǎjú)依托四位一体执法体系,累计查处涉渔案件30余起,劝导并规范违规垂钓人员72人次,有力震慑了(le)非法捕捞等相关违法行为。 强化协同(xiétóng)合作 打造“全员共治链” “这些违规渔具一部分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中收缴的,一部分是通过群众举报线索查获的。”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zhífǎjú)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在春华镇捞刀河大桥边(biān)开展2025年禁用渔具集中(jízhōng)销毁活动。 据执法队员介绍,今年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zhífǎjú)联合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jiānguǎn)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同时协同镇街构建(gòujiàn)“网格长+护渔员+执法队员”三级管理体系,划分18个网格实现水域监管全覆盖,定期对现有水上闲置、无人管理、所有人不明的船舶(chuánbó)进行排查,对禁捕水域残留废弃(fèiqì)网具及时清理,共查获电鱼工具16套,地笼132个、拦河网10张,钓鱼竿41根,“三无”船舶7艘。目前,这些(zhèxiē)渔具均被(bèi)集中销毁。 与此同时,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力量,根据《长沙县重点水域违法行为有奖举报(jǔbào)制度》,明确举报奖励标准,形成群防群治格局,并充分依托(yītuō)群众举报、志愿者及(jí)反电联盟互动协作,精准分析非法捕捞等高发区域,作案规律(guīlǜ)特点,精准定位,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查处“电毒(diàndú)炸”“绝户网”等非法捕捞、一人多杆违规垂钓(chuídiào)等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今年以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开展专项打击行动50次,清理违规网具83件(jiàn),清理三无(sānwú)船舶3艘,有效消除了非法捕捞风险隐患,助推长沙县禁渔区域实现“水面无捕捞、水中无网具、岸边(ànbiān)无渔船”。 推动损害赔偿 筑牢“生态修复链(liàn)” “我们将(jiāng)于本周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磋商会议。”黄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一个月前(qián),执法队员(duìyuán)在黄花镇陈家围子组捞刀河段发现村民毛某使用地笼捕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de)相关规定,长沙县行政执法局(zhífǎjú)对毛某(mǒu)进行立案调查。同时执法队员牵头成立调查组(diàocházǔ),对此次事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开展调查并组织赔偿磋商,确定赔偿金额、履行方式和履行时间。 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péicháng)。近年来,长沙县先试先行,有序(yǒuxù)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 利用综合执法的优势,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在权限(quánxiàn)范围内推动禁渔类行政处罚案件与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双(shuāng)立案”“双调查”“双办理”,并(bìng)积极探索开展增殖(zēngzhí)放流等多元化生态环境修复模式,引导赔偿义务人通过参与巡河、增殖放流鱼苗等方式履行赔偿责任,补偿修复渔业资源,促进水域生态功能逐步恢复(huīfù)。 截至目前,长沙县(chángshāxiàn)行政执法局共办理涉非法捕捞生态(shēngtài)损害赔偿(sǔnhàipéicháng)案件5起,损害赔偿案件涉案金额约1.5万元,在捞刀河、浏阳河等水域增殖放流鱼苗142.4万尾,全力修复水域生态。 从构建全域巡查体系,到(dào)凝聚多方治理合力,再到有序推动生态修复,助力百万鱼苗入河流,长沙县行政(xíngzhèng)执法局将坚定不移(jiāndìngbùyí)推进(tuījìn)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从严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让这一江碧水重焕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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